问题:一人是否可以担任两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答: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只要不是业务相同且不违反竞业禁止原则的就可以。
引用资料:互联网代理记账公司的3大优势
解决时间:2021-10-06 02:45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
工商年报逾期怎么办?
如果撤三答辩失败,怎么办?
企业迁出的业务如何办理?
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怎么在线申请?
上海公司年报主要内容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上海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是如何规定的?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材料?网上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要哪些材料
变更法人后,为什么需要变更社保、公积金信息信息?
总经理、董事长
市场总监
财税销售经理
资深财税专家
高级建筑师
高级HR顾问
更多财税服务
什么是公司股权变更 股权特征有哪些?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选择?
公司注册名字有什么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现场吗?
注册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更多财税知识
问答首页
在线咨询
我要提问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