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确定股权激励个量主要考量以下8个方面的因素,分别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兼顾公平和效率、激励对象的薪酬水平、激励对象的不可替代性、激励对象的职位、激励对象的业绩表现、竞争企业的授予数量等。
1.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个人的授予额度,中国证监会规定“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在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股权激励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40%,境外红筹股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股权激励对象的授予额度限制,因此非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决定员工个人激励额度。
2.兼顾公平和效率
激励计划的公平公正除了体现在公平公正选拔纳入股权激励的员工人选外,还体现在激励对象之间对股权激励总额度的具体份额的分配上。各激励对象具体可获得的激励额度,应该按照其对公司的贡献和重要性来确定,要体现出一定的区别。
3.激励对象的薪酬水平
一般而言,激励对象所领取的薪酬能够体现出其在公司内部的重要性,因此,激励对象所获的个人额度一般应该与其之前的薪酬情况相适应。一般不应出现薪酬水平低的激励对象所获的激励份额反而超过了薪酬水平高的激励对象所获的激励份额的情况。预期的期权收益带来的与其他未纳入激励计划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也是确定股权激励个量时要考虑的因素,若差距太大,则将对其他员工的积极性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这一点对于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非常重要。
4.激励对象的不可替代性
激励对象的不可替代性愈强,则应对该激励对象赋予愈多的股权激励份额,反之亦然。同时公司业绩对激励对象的依赖程度越高,则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应该越多,反之亦然。
5.激励对象的职位
激励对象的职位越高,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越多,反之亦然。例如,惠普公司董事局主席持有10万股,首席执行官7.5万股,普通工程师1万股左右,员工0.2万股左右。
6.激励对象的业绩表现
激励对象的业绩表现愈好,工作重要程度越高,则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愈多。
7.激励对象的工作年限
通常情况,激励对象在公司工作年限的长度及学历程度也是确定授予股权激励份额的一个考量因素。
8.竞争企业的授予数量
要使股权激励达到激励效果,应使人才得到的收益达到或超过其期望值。这一因素非常重要,为了留住和激励人才,我们提供的长期激励性报酬必须是有市场竞争力的,所以一定要参考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授予数量。
解决时间:2022-03-1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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