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如何办理?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六个月内作出处理:
(1)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
(2)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
(3)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
(4)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引用资料:宝山公司变更
解决时间:2022-03-23 18:48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