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微企业免缴增值税和营业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免缴增值税应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免缴营业税不做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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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2022-06-27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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