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撤三答辩的时候,只需要出示近三年当中任何一个时段的使用证据即可。使用证据必须是申请人对于所申请商标,在所指定的商品服务项目上的使用证明。证明包括:企业在所要求连续三年内标注有企业详细商标名称的交易发票;签订商标注册号和名称的相关合同;电视或者报纸广告或者其他广告证明证据等;产品检验或者质量检验扫码;其他能证明企业使用过商标的材料。
引用资料:重要提醒: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2个要点请关注!
解决时间:2022-07-03 02:33
郑重提示:线上咨询不能代替面谈,财税顾问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