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补交税款计税依据
委托方补交税款计税依据:1、委托方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3、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在税收征管中,如果发现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
什么是辅助税
咨询服务公司所得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是什么意思
上海代理记账费用
怎么注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代账多少钱?
税务资料包括哪些
企业外部税务风险的因素包括哪些
税务的现代服务业包括什么
应交税金是什么
单位免缴企业所得税的条件
总经理、董事长
市场总监
财税销售经理
资深财税专家
高级建筑师
高级HR顾问
更多财税服务
什么是公司股权变更 股权特征有哪些?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怎么选择?
公司注册名字有什么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成果转化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到现场吗?
注册公司股东资格要求
更多财税知识
问答首页
在线咨询
我要提问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