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想要创业,有的资金有足够的资金就自己独资,有的就跟朋友一起合伙。那么在后期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是不可预期的,有的企业运行良好,有的企业会出现资金周转不过来或者没有客户的情况,后期企业可能机会选择将公司注销,甚至放弃创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条件有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压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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