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无用功 商标设计有这些等于白费

联贝财务02019-11-26 09:27:000

每一个企业都在靠创新占领市场,想着法的吸引消费者视线,这一点在商标设计时就能体现出来,融入创新的元素以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但是却不是无限制的使用,一切禁止使用的标志一旦出现就会直接的导致商标设计成为一种徒劳无功。商标设计可不是谁都能上手的,想要尝试自己设计的企业*好也要让专业的代理机构辅助,这样才能保障商标的可使用。

1、有雷同缺乏显著性

如果我们在设计标志时同其他企业出现类同,那将会大大减弱品牌标志的识别性能。所以我们在设计时,既要与企业的形象、产品的特征联系起来,又要体现构思新颖,别出心裁的风格。

2、存在以下法律禁止使用的元素: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3、以下不能用作商标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设计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企业创造出一个独具特色且*的商标,但是即便再特立独行还是要得到国家的认可才能被使用,因此不光要追求别致还要考虑如何在商标设计的过程中提高商标注册的通过率,而那些特性又是*能达到这一目标的。

0
喜欢就请鼓励一下哦~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0/120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相关提问
财税服务
财税百科

首页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添加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