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深圳市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要求,推行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竖版许可证。
为与全国统一相适应,将目前深圳实行的四种营业执照版式,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并成单一版,由原来的横版变为竖版;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营业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同时废止。原有证照遗失的,需办理相关证照的遗失补办手续;
4)更换旧的相片。
商主体从2015年7月1日起暂不受理单独换照业务(即,不涉及换照的企业,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换照时间另行通知。
改革“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缩短登记时间,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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