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公司选择股权融资的行为越来越多了。股权代表着一个公司的无形资产,个人股权是个人拥有公司比例的象征。在我国股权转让的手续,往往出现在公司之间比较多,但是股权的转让主体,并不仅仅只限定了公司之间,其实个人之间也是可以进行相关的股权转让问题的,那么个人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需要分享被投资方所累计的还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的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在对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进行清算或者转让时,依照相关的规定执行。投资方需要分享被投资方累计的还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的盈余公积所需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相关的规定,企业已对减值和跌价或者坏帐准备的资产进行提取,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所处置的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当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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