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有时需要进行公司变更,公司变更有很多种类,在公司变更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多问题,所以我整理了公司变更多种类中的一些常见的公司变更种类,以及如果您办理这些公司变更业务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变更名称所需内容资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 (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公司变更负责人所需内容资料: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
(五)、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所需内容: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4.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四、公司变更营业场所所需内容: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见说明2);
(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如果您公司变更内不在上述内容,或者对公司变更内容有异议,您都可以和我联系,我们为您解决,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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