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联贝财务02018-12-04 14:13:000

联贝讯 12月4日 星期二 所谓的专利侵权就是一种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就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那么上海专利侵权的行为到底有哪些?这些侵权的行为都具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一、专利侵权的行为

1.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就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就是专利侵权行为。

这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1)制造、使用或许诺销售及进口他人发明专利的产品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专利的方法以及使用、销售或进口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3)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就是专利侵权行为。

这类的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误认为合同中的技术是他的专利技术。

(3)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别人误认为合同中的技术是他的专利技术。

(4)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的申请文件。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就是专利侵权行为。

根据专利法的严格规定,这类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法律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专门人员责令改正并且给予处罚。

4.除了法律规定的行为之外,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

(1)过失假冒专利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乱写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他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无意假冒的,但这种行为依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2)反向假冒专利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合法取得他人的专利产品,并且标注上自己的专利号然后进行出售,这种行为虽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但事实上这种行为却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利,比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更加严重,这类侵权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的后果

(1)专利侵权会受到民事的制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任何人在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生产经营目的,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都可以请求停止侵权,并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要按照专利权人受到损失利益的大小来决定。其实专利权人不仅可以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而且还可以要求采取恢复专利权人的业务信誉的措施。

(2)专利侵权会受到行政的制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等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这些行为会受到行政的制裁。

(3)专利侵权会受到刑事的制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一般都会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要刑事制裁。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如果侵权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将会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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