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开始,申请延期缴税有新政!

联贝财务02022-01-09 09:45:010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更进一步优化税务地方政府许可主管政府机关办理程序的核定

为用心坚持落实国务院推动“放管服”进行改革、优化经济发展条件的债券政策继续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求意见全中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综合行动权责方案的通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税务总局同意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大部分税务行政许可公函和各部委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月1日开始,申请延期缴税有新政!

一、存储办理时间

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许可、消费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控制系统)三高投票日限额审批、对实施实际收入额缴交部分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手段的核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予行政许可决定;办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征税的核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必须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缩短5个工作日。

二、简并申请文书

(一)暂停《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法定推选人(负责人)”“密切联系地址”栏次。

(二)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缴纳、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考生填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三、下降材料报送

(一)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一给予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总市值材料、应付厂矿工资和观念费率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支出材料,改回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相关资料及申请理由;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高分3个月缴纳税款情形和人力资本,由税务机关在计算机系统中主动检查。

(二)税务机关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不再要求申请人单独提供确实难于不能较长时间申报的情况所述,改为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填写申请理由。

四、简化送交程序

税务机关通过办税服务柜台向申请人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且申请人无异议的,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法定签收人在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开头的签收栏签名或者发票,标注送达月份,不再即日起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五、修正相关文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为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1号)所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风格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根据以上规定予以更新,随本公告重新公布。

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

专页公告。

配件:

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

2、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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