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合伙以“家人”的方法大多,但因专业技术的建构的方式普遍存在也是格外相似的,例如律所和律师经纪公司。
民主制度社会制度下,人们对于法律的了解也在大幅升温,但希望设立合伙律所可不是那么精确的事,详细有什么要求呢?
1、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应用于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媒介设立
a、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该兼顾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处;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有三名以上银行家作为设立人;
(四)设立人应当是带有三年以上律师岁月并必须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接受取消执业罚款;
(五)有总投资一百万元以上的财产。
b、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四)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五)有人民币二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2、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二)有书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可以显露律师事务所的创设并非那么简单,合伙的形式多种不同成立条件的关联也十分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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