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日常运作的背后,是一支强有力的管理团队,他们保证公司的顺利运作,力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较高的市场份额,追求较高的经济效益,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公司设立经理和监察人员是否能是同一个人?以下是联贝小编给*做的相关解答。
一、公司设立经理和监察人员是否相同。
不能,公司一般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由不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担任,监察委员会依法监督公司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委员人数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应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的适当比例,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比例应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对监事会职工代表进行民主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副董事长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监事召开并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其职责或职责的,董事会会议应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其职责或职责的,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召开监事会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同时担任监事。
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之任期之规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的有关规定。
1.监督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开会一次。监事会可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2.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决议应由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监事会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定,并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作会议记录,并签署会议记录。
上述所述正是笔者对相关问题所作的解答,公司经理不能兼担任监事,监事应依法行使对公司日常活动的监督责任。如果需要更多的帮助,我们欢迎读者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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