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区个人独资企业,简写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本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行政部门。其相似特质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办学和自担危险性。投资人以其个人所有权对企业债务担负起无限应负的经济单一。然而由于临港新区个人独资企业面对的产品风险更加大,如果公司经营大萧条,面临濒临破产的话,将以个人所有财产来抵押债务,所以时常有独资企业一定会变更为合伙企业,这大为增大了个人的承担风险,而且在资金和生命力全面性就会巩固。那么临港新区个人独资企业又是怎样变更为合伙企业的呢?无需什么材料呢?
一、变更条件
1、和各位股东协定书面合伙协议;
2、注册资金应当是实缴;
3、将近要有两位自然人出资;
4、公司名称必需法律;
5、合乎要求的生产经营露天等,在登记注册的时候需要打算注册合伙公司的相关材料前提和个人独资企业接近异于
二、变更流程
*步:写成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的县辖市申请,并且需要至少两位以上的股东;
第二步:准备和递交改制材料,需要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税务以及IC卡等原公司的材料;
2、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投资土著债务人签定);
3、发放公司清算报告、债权债务悔过书、完税断定以及邮票,其余部分材料需要投资人和清算人进行签字;
4、看个人独资企业应该有支行,如果有也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并且提供注销证明;
5、如果公司接洽的是代理机构办理的注销主管机关,那么需要提交诈欺的证明材料;待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天内后来,再去办理合伙企业的注册登记事项;
第三步:收取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办理其他税务及商业银行的事项
三、合伙企业节省资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以及《名称即可批准申请表》;
2、合伙企业的公司章程;
3、各位股东的出资现象证明材料;
4、提供相同处所证明材料(木屋产权证明或租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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