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期的所得税和缴纳率情况*排泄了吗?今天咱们确立这个知识实施方案,购买税率与扣除率问题(第三期),通过这些问题的,协助*贴近思考,应对苦恼。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轻工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购得农产品,获得(出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注资发票的,如何推导进项税收?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标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物流、零售片段购进适用范围免税增值税政策的肉类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信用卡?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3、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领用时运用于生产或委派精制13%税率的货柜,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人口比例是2%还是1%?
答: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合按照1%加计抵扣,不会界定所购进农产品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4、增税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公司未确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体制推行,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转售环节无需抵扣10%进项税额?
答:不用在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听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比率。
5、A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自幼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改革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发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A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相符上述规定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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