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太贵了,很多企业就想要说不续展了,重新注册一个一样的商标不也行吗?殊不知注册一个一样的商标你需要等一年的时间,这一年,企业的商标还有没有价值都不好说了,重新注册的时候会不会被抢注也很难说!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如果是想继续使用此商标,续展是正确的选择。毕竟,如果你代理的公司现在已经将此品牌经营了10年之久,而一旦不经续展,别人就可以注册此商标,间接享用你代理的公司苦心经营了10年的成果!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商标重新注册根本就不*,很多企业的商标就是这样被别人抢注了去,企业的商标本身的价值难道不值得企业续展商标吗?商标就算是以后不再使用,还可以把商标卖出去,这都是企业劳动的成功啊。
商标续展还是重新注册商标需要企业好好的考虑,如果是一样的商标,重新注册就得登上一年的时间,这并不明智,因此,小编建议企业慎重的选择,如果想要换一个商标使用,其实商标续展也并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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