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若真的债主不可经营了,自然是要善始善终,进行公司注销的,但是,有些人在注销公司后才推测商标的转让商业价值。这时候再进行转让,就真得晚了。所以,商标转让一定要下旬公司注销进行。
1、在公司注销已经将商标转让进来
公司一体注销后,商标的注册也就在实践中了,这就意味着商标慢慢重新启动,所以,公司注销之前一定要尽早将商标转让出去,这样,商标的有权就给予了沿袭。
2、受让方不必是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只有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才能作为受让方,因为现在国内的另行的个人是不能商标,也不能作为商标转让的受让方了。
3、转让手续无需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或者转交商标代理公司交由办理。
两种表现形式都可以,一种就是受让方自己去北京的国家商标局,将所有申请份文件即将好,请示前面。另外一种就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代理公司会努力准备各类文件。
4、需要的文件:
在查封报告中有关于商标权分属的需要 :
受让人的身份证件
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宣读或发票)
当地工商局调取的公司注销档案资料(含清算报告)
如果在清算报告中没有人包含商标权归属的:
受让人的身份证明
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转让申请书(只需要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原公司全体股东关于商标权归属的协议
原公司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特别注意:公司注销不久一年以内商标没有移转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诉讼注销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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