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都没什么可奇怪的,毕竟商标注册本来就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因素,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意外之一的商标驳回,当发生这话情况时也不用紧张,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提出商标驳回复审请求。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商标驳回复审是企业能否获得商标权的一线生机,放弃的话那就等于直接放弃了这个商标,而争取一下就有成功的希望,当然商标驳回复审也不可盲目的提出,当一个商标存在致命的驳回原因,即便想要复审也只是浪费人力物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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