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为什么不通过,有哪些原因?

联贝财务02022-03-09 09:06:460

商标注册长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商标局才会、也不可能核准每一件商标申请。商标被核准为注册商标须要经过表现形式审查、合法性审查、初步设计报送公布、注册公告等法定程序,其中任何一个程序有困难,注册商标申请不会被驳回,未获注册。 商标形式审查指对注册商标申请文档的审查,如文件是不是精良、填上是否规范等,对商标图样性能指标、前提提到的审查以及对申请者的消费或服务项目的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指对所申请商标是否牵涉了下架契约,是否存在完全一致或弧度的已注册商标,是否不具对照组等。实质审查是商标局审查注册商标申请的试点,注册商标申请遭驳回就罕见于此即场。商标要拿到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该商标无法存在商标近似,商标不足显著性等问题,否则商标局将不予核准注册。 1.他人在先注册 《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十分相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规范。 商标局文部省在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需要对商标文档进行资料库,以判定该商标是已被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具体提出过注册申请;若情况下查证,审查员将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其后的商标注册申请。 2.存在近似商标 如果两件商标在文本笔画、音读、意义、图像的画法等商标特性上近似,并且两件商标使用的商品、服务也相同或近似,或许这将让相关政府部门产生联想误认为,并不能可信区分开商品或服务的说法。 因此商标局审查注册商标申请时,若已经存在近似商标被核准为注册商标,则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注册。 3.商标缺乏显著性 商标作为一种商标,需要具备可识别性、显著性。《商标法》明确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

若申请人递交的商标更加*简单,如单个大写字母或字母,简单的纹路,普通的三角形,或者标志仅必要回应商品的恒星质量、主要肥料、机制、功用、总重、需求量等其他特性;此类商标的显著性极弱,商标局一定不会将此类商标核准为注册商标。 4.商标属于全面禁止使用标志 《商标法》规定一些特殊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如同曲名、国徽、国歌、白旗、袖章、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充满汉民族双重标准的标志,有毒于资本主义伦理道德风气的标志等。若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无视了《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的标志,其商标注册申请注定会被驳回,不予核准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做好附加的商标查询工作,以消除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存在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等问题,从而下降被驳回标准差。 本文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宫崎骏所有,如局限于版权等问题,请马上与我们沟通,以便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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