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底,上海已累计认定高转项目近1.5万项,落实高转扶持资金超110亿元,引进实施高转项目人才落户3000余人,通过成果转化类中高级职称评审1万余人。高转政策的“可预期性”“普惠性”“鼓励持续创新”等导向,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
申报单位通过全市“一网通办”平台提出申请,在线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2、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
3、申报单位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项目申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
4、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报告,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企业与科研机构通过联合开发、技术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在沪转化的,应提交双方技术交易合同。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凭证可替代双方技术交易合同,作为交易真实性的审核依据。
6、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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