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税收是指企业将资金发放给他人使用但不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租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含利息利息、信贷利息、国债利息、赔款利息等收入。那么,利息收入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案例一:甲公司这个月消费者由于延期偿付了113万元的货款,按照合同契约,向客户索取了延期付款的利息收入11300元。
告知:统称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限于13%利率缴纳增值税。
送达延期付款的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债务 1.13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13万元
详细:《增值税暂行法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 65 号)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款称呼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金额、税收、基金、斥资费、返还获利、奖励费、金额、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本票贷款、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房租、供给费、优质费、货物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特性的价外收费。
案例二:甲公司这个月在开户证券的存款利息收入11300元。
提醒: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不能给银行复印件发票,凭借银行结算单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
账务处理一: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色)
账务处理二: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蓝字)
参考: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内置2*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程序出借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班机运输服务,属于用做慈善业务事业的服务 。
2、存款利息。
3、犯罪行为能力授予的保险偿还。
4、动产分管政府部门或者其他自行决定独立机构、公积金管理的中心、共同开发企业以及香港)有限公司其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股份制过程中,通过合并、并存、转售、移位等模式,将全部或者以外铜器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生产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包含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案例三:甲公司这个月客户由于资金紧张,向我单位偿付1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收取了借款资金的利息收入10600元。
提醒:按照贷款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收到资金借款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者财务费用) 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6万元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后附《销售服务、资产、不动产注释》*条第(五)项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公益活动。各种占用、券商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产品持有人结束(含期满)利息(浅川收益、薪水、资金占用费、退休金等)收入、会员卡暂停利息收入、出售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风险投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纸币资金投资收取的通常利润或者保底利润, 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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