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代理记账呢?如今,许多公司不再独立进行会计、报销等相对繁琐的会计事务,而是委托相关机构。正规机构必须有簿记许可证,那么簿记许可证如何处理呢?又该如何办理代理记账
一、申请人
除会计师事务所外,申请设立记账机构的,应当经当地区、县级市财政局批准,并取得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记账许可证,从事记账业务。
二、审批条件
1、三名以上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专职员工。
2、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空间。
4、有健全的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三、申请材料(需要用A4纸准备所有材料,并用拉杆夹装订)
1、一份机构协议或章程;
2、所有员工及记账业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有员工和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每人必须取得每年的继续教育成绩单;
4、记账业务负责人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专职从业人员及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书面承诺;
6、办公地址及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7、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一份。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每年报告
每年4月30日前,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专职及兼职员工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会计技术职务资格证。
代理记账机构时提交材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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