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申报延宕提醒:希望有误及说明申报,将开展随机抽查!

联贝财务02022-10-12 09:46:060

2019年度汇算清缴已于2020年6月30日截止,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1日发行了《致个人收益税纳税人一封信》,主要章节如下:

1、对各位积极配合汇算申报的纳税人表达衷心致谢;

2、如果汇算申报还有明知事宜,需要尽快更正及补足申报;

3、后续将对汇算申报开展随机抽查,望纳税人积极配合。

一、国家税务总局的一封信

汇算清缴申报后续提醒:尽快更正及补充申报,将开展随机抽查!

二、汇算清缴后续九提醒

1、个人所得税APP更新提醒

01、7月1日后,年度汇算申报将并未提供“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申报界面通过“我要预填”进行会员卡申请;

02、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如存在申诉反馈为不实申诉的历史记录,则申报记录会从“已完成”转变成“未完成”,需要及时进行更正申报;

03、已经申请过年度汇算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已缴纳付款税款的,可在申报年度汇算时进行税款抵扣。

2、如何较慢直观的知道我有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01、对绝大部分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一个其单位打工、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缴纳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重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02、如果您不能确切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认同,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驱使进行相关操作,查看、表明或补充先进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设备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本金。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您也可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

3、如何确定我的汇算清缴办理正确?

您需要再度核对下自己汇算清缴申报页面的所有数据是否正确。如果您使用预填申报数据进行申报的话,这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工商服务措施,是为了有效率纳税人,事前根据扣缴单位申报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 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精度和完整性负责。因此, 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4、6月30日前已办理汇算清缴,但开发进度即便如此指出未完成?

6月30日前办理提交汇算清缴申请后会,税务机关一般是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如果超过15个工作日,纳税人可去办税音乐厅或拨打12366咨询确认办税进度。

5、我的个税年度汇算是否已经办理完毕?

01、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站-【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查看已申报记录。

02、另外,还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看已申报记录,操作步骤与个人所得税APP一样。

03、如果申报记录页面显示已完成,则已完成申报。

6、从未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我该向哪里办理申报?

01、如果您没在规定的个税年度汇算期间完成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次根据您的供职从事单位所在地、*后所属期内金额*大的综合所得收入来源地确定您办理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

02、原定,您需要向该税务机关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03、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12366咨询热线查询,也可至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年度汇算税务机关。

7、个税年度汇算申报结束后发现申报错误,我该怎么办?

01、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在申报记录详情下方有一个【更正】按住,可以更正年度自行申报有关数据。

02、另外,还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有关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与个人所得税APP相同。

8、个税年度汇算结束后,我需要保留哪些资料呈报?

个税汇算清缴结束后,您需要将与您的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讯息资料留存备查。需要留存5年~

9、个税年度汇算结束后,税务机关要核实我的汇算信息,我该怎么办?

01、个税年度汇算结束后,税务机关如需要核实您的申报数据,请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以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02、如纳税人不配合税务检查的,将记入纳税信用记录。

03、上有严重失信的,还可能按照有关规定出台联合惩戒。

三、虚假申报的严重后果

1、税务违法

简单来说,就是情节轻微的,补缴税款、滞纳金;严重的,重罚;构成犯罪的,追究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

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表列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受贿税款、加征滞纳金。

第六十三条,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影响个人信用(举足轻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有违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01、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02、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03、超范围或准则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04、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05、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3、影响之后享受税收优惠(重要)

若存在不交代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情况,除承担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考生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详述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那么我们一般来说所说的**、偷税、逃税、漏税、欠税、骗税、暴动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是否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都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将纳税义务减至*低限度的行为。

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官方的伎俩,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逃税: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移往或者躲藏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漏税:纳税人感知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欠税:欠税是欠缴税金的简称,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税金、盛况陈欠、本年新欠、已到限缴月份的未缴税款、缓征税款和应缴未缴滞纳金。

骗税:骗税,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侵吞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抗税:以暴力行为、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情节物理性质严重!

极为违法,它只是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的错误,少纳或不纳税款而已。**的有关结算或安排不直接违反税法具体条款,但不符合税收基本法意欲;对纳税调整加收利息,不加收滞纳金,体现宽严相济的主张。实施条例规定,对纳税调整的税款,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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