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最关心的税率与扣除率问题来啦!(第一期)

联贝财务02022-03-22 19:02:430

为了全面方便使用纳税人和税务职员清楚解释支出降费相关政策,可行和平解决工作中碰到的疑虑,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降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部门将各地政策可执行过程中总结的问题进行了审视,现将这些些高频问题共享给*。希望能鼓励*透彻理解,解决苦恼。

1、自4月1日起,营业税利率有哪些调整?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服务税一般纳税人再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性行为或者进口集装箱,原仅限于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涵盖哪些?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公共交通、邮政局、基础电讯、建筑物、资产管理权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财产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你们*关心的税率与支付率问题来啦!(*期)

——谷物等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用水、制冷、通风、浸泡、煤油、石油液化气、油田、二环己烷、废水、移民用煤矿皮革;

——馆藏、报刊、时代周刊、印刷品、电子出版物;

——乳制品、水泥、药剂、冶金、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西方服务(租赁服务除外)、与世隔绝服务、资产(设有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4、此次和谐社会增值税体制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前提有调整?

答:有调整。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新闻稿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5、B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盐税核定扣除方法,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出台)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重叠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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