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派遣公司虚开公共建筑劳务发票被查!店员获刑6年!这是中国税务报刚刚公开的案例,年底了,劳务派遣危险性,绝无远逊!
2、报价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决定纳税人避免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终对购自业务范围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指明的数据库不符,就应当激起恐惧,延后收取,对购货业务进行全面审查。
3、收票时——火眼金睛,得知风险
建议纳税人仔细鉴定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有否保持一致;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汇票,审查对方是否兼具一般纳税人年满;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是否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四是通过采购商品账、运输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集装箱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如果对获得的发票实际上疑点,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赋,*时间向税务机关求救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继续交货的一个单位,更应当作着重审查。
4、交易后——现存证据,避免损失惨重
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看重取得和复原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掩盖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正可能会,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所致了总额,可以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我们作为劳务派遣服务接受方应注目的缺陷?
开始之前我们先把劳务派遣公司和对等区互换:一个是直接受雇矿工、一个是把工人参考给其他所需用工的单位。
那作为劳务派遣服务的接受方我们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小型微利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伤亡人数应总和本企业从业人数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缴纳政策的通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多达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允许和全面禁止产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财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含与企业创立劳动关系的教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称呼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基准,应按企业全年的一集标准差确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二)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所时有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情形可计入工资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开销纯利所得问题的公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从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情形1:按照协议(合同)盟约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情形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仅限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报请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符合规定情形支付的外聘研制出工作人员劳务费用可体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条规定: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公益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上社会保障费、基本医疗额度、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受孕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因此,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可以作为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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