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到底可以一直给予商品征收率增大的政策?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缩短小规模纳税人租税增值税政策任务期限的通告》(2020年第24号)恰当,将赞同个体工商户动工遣散增值税政策的试行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因此,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限于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税收,减免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终止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县市、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购买穷困服务获取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心肌梗塞疫情 食品安全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明确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法人、不动产注解》(财税〔2016〕36号颁布)规定执行。
3、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度销售额不大约30万元时如何个人资料增值税申报表?
答: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若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并未其他免税项目,并不所需登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4、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自荐增值税分别为税销售额(3%征收率)”直接栏次,区分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推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税收项目相应栏次。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销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明确,一般纳税人符合所列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和,均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月份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总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需要指明的是,如果今年必须转登记后*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会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6、小型微利企业缓缴2020年企业支付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逐一缴纳。
7、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
答:无需送交申请。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预缴申报时,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加快缴纳政策。
8、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施方便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9、采取疫情的地方性捐助,是否可以继续在企业所得税总额还款扣除?
答:可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观念团体或者县级以上省政府及其主管等党政机关,捐赠主要用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宝物,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0、新出台的免征文化专心建设项目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片子等从业人员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本公告发表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行政处分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直至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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