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如何界定?很多朋友来咨询,几

联贝财务02021-12-03 01:20:010

1.企业款项法案对股权转让税收如何表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方针推行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原因的请示》(国税函〔2010〕79号)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签署、且结束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保证。转让股权收入所得为夺得该股权所遭遇的效益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量化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重新分配获利等股东保留利润中按该项股权所确实分配的款项。

2.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多人、资本总收入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免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主要与企业组建劳动的关系的厂矿人数和企业拒绝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称为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数值,应按企业全年的年度平均水平定论。详细计算关系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下方开设或者取消经营公益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不仅限于派息加计扣除政策的业界有哪些?如何定义企业是否是归属于不适用生产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分析发展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鸦片纺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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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餐和零售。

3.餐饮业和行业。

4.房地产。

5.专营和商务人士服务行业。

6.商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字段(GB/4754 -2011)》起算,并迅速修改。

……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任务。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告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确定:

《通知》中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金融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去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总市值50%(涵盖)以上的企业。

……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直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4.企业所得税统计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准则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代表处的以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废除法人税赋,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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