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呢?
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是商标申请注册中的一个特殊程序。并非每个申请注册的商标都必须进入异议程序。只有在商标局初步审查后,商标公告上的初步批准商标才能通过异议程序。根据近年来的统计,每年提出异议的商标约占当年初步批准商标总数的2.3-2.5%,但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受理的比例和数量呈上升趋势。
一、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的基本程序:提出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的主体是法律上的机关、团体、企业或个人;法人或自然人;利害关系人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中国人或外国人。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人与商标申请人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国内不从事经营的自然人不能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程序允许自然人作为商标异议人;二是新申请商标人与商标直接相关,商标异议人与异议商标或引用商标无关。需要注意的是,国内企业或个人可以直接处理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或者商标代理机构。但是,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必须经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否则不予受理。被异议商标必须是经商标局初步批准并在《商标公告》上发表的商标。未经商标局审查或者在《商标公告》中发表初步批准公告的商标,不属于可以发现异议的范畴。商标局正在进行正式审查。商标局不接受实质性审查的商标,经实质性审查驳回的商标,不在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受理范围内。此外,实际使用中的未注册商标和已注册商标不属于商标异议受理范围。商标异议提出的时间是商标局初步批准的商标,自《商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予受理。
二、商标异议的受理机关是商标局,具体执行部门是商标局的异议裁决办公室。商标异议流程有哪些的处理应当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和商标局制定的规则和格式进行。商标异议的基本步骤是:
1.商标异议的要求:异议人、异议商标、异议理由。
2.为提出商标异议准备标准书:商标异议书。代理人应当有正式的代理委托书、异议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内容完整的异议理由书。上述书一式两份,分为原件和副本。
3.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据应真实、客观。如果是外部文件证书,应附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中文译本。
4.异议送达:送达方式分为直接送达和邮寄,异议人或者代理人直接送达商标局。邮寄是通过邮局发送给商标局的,以邮戳日发送的商标异议为准;传真不能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只能作为商标异议的意图表示,正式文本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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