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的时候企业怎么办?当然是拿出商标的使用证据来驳回了,商标之所以会被撤三是因为商标满三年没有使用,只要企业能够拿出这三年的使用证据,企业的商标自然就不会被撤销了。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受理“撤三”申请之后便会向商标持有人下发《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商标持有人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未在期限内提供证据材料或证据材料无效的,商标局将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什么才是有效的“使用”证据呢?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如果企业提交的证据并不是有效的证据,企业的商标还是会被撤三的!
注意,商标被撤三,即使企业使用了商标,使用的也是正确的商标,企业也要及时的提交证据,要知道,如果企业没有提交证据,并不是说企业就没有事了,不闻不问只会让企业失去商标。
商标撤三是企业失去商标的一个重要原因,商标的价值随着企业的运营而增加,如果企业失去了商标,等于失去了这么多年的努力成功,因此,在商标撤三中,企业一定要积极的应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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