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不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条件的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及企业间兼并、收购工作,代理设计经营管理制度;
5、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6、委托人要求的其它常年代理业务。
如果按职能划分的话主要有以下分类:
(1)外勤会计
外勤会计主要负责与委托客户进行联系,取得原始会计凭证及资料等工作,同时对于代理记账期间需要外出办理的事项(如前往税务大厅进行税务申报等),也由外勤会计全权负责。
(2)助理会计
助理会计主要是完成记账报税期间的辅助操作,如对票据规范性进行审核,然后归类整理,对票据存在问题与委托企业及时进行沟通,并编制会计凭证等。
(3)审核会计
审核会计主要是对主办会计的账务处理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准确无误。此外,审核会计还会对企业财务、税务方面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并助力企业实现更合理纳税。
(4)主办会计
主办会计的工作内容是代理记账的核心。主要是运用财务软件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税款计算,并为企业编制财务、税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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