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办了四年多了,*近国家出台了“五证合一的政策”就五证合一的问题,我们咨询了联贝财务的相关业务人员,现在公布给广大法人参考。
国办发〔2016〕53号文说: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也就是所谓的两码转换工作不需要重新做了。
国务院日前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实施后,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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