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旦被创作出来就会自动生成著作权吗?*近,小编在交流群里和*尬聊的时候,突然看见有人问怎么保护未发表歌曲版权的问题。小编现在就在这里为*梳理梳理,驱散下相关小白们的疑团。
首先可以肯定的回答:一首作品一旦被完成创作,就的确已获得了著作权。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也就是说歌曲创作人完成作品之后,就算没有经过任何登记、注册的程序,就已依法获得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是为保护创作者的权益而设立的,要防止侵权后产生权益损失,证明自己是作品著作权归属权益人是核心!
01、证明你才是孩子的*个爸爸
作品就如创作者生出的孩子,要想在它被拐卖时让人信服他是你独自亲生,你就得拿出合照、亮出八字,来场有理有据的「亲子鉴定」。
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也就是说,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
在互联网时代之前,歌曲的*次面世,往往以唱片、音像出版物、广播电视组织的广播或现场的表演等传统形式发表,歌曲在发表的同时,其上的署名直接确立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然而,随着互联网科技逐渐深入我们的生活,由于发表途径相对便捷、发表成本相对低廉,在互联网发表作品成为主流。
新晋创作者们为获得网友的海量点击收听、搏得唱片公司或CP的关注,往往会将创作完成的歌曲分享到网上完成作品的首次面世,这也恰恰增大了歌曲著作权权属纠纷的可能性。
其实,在互联网上分享作品具有很多的权属纠纷的隐患。若歌曲是在音乐平台已发表的作品,那么平台相关的信息及取得权利的合同都可作为著作权归属的有力证据。
但若是未正式发表的作品被直接分享在网上,尤其是作者是以昵称来分享时,作品在被多次分享的过程中,署名将面临被忽略,甚至篡改等各类可能。这将人为造成了著作权归属的混乱状态。一旦后续发生抄袭、侵权等权属纠纷,作为原创作者,要想证明自己是「孩子的爸爸」的难度会无形增大。
02、提前撑好防护伞
在上述场景下,想证明自己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者,就要证明自己对作品具有独创性且完成创作的时间要早于其他任何人。
要证明自己对还未发表的歌曲具有独创性,歌词底稿、分轨工程原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都是有力的证据。所以平时创作者们整理保存好作品的创作文件极有必要。
过去有些人在做好歌后都会去刻张CD打出谱子并自己邮寄给自己,这种方式也是为了主动制动一条证明「创作完成时间早于其他任何人」的证据。
如今,很多原创歌曲在还未正式发表之前,Demo已以文字、音频、视频等各类的形式在网络上率先曝光,这样恰恰增大了抄袭、侵权维护的难度。为了不添加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在作品发表前不要轻易示人。
行业中,一首歌被完成创造后,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权属争夺,常见的现象是,创作者都会在*时间在协会的网站或相关专业版权代理机构进行版权注册。
这些机构依据与著作权人签订的合同,有权对音乐作品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复制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信托管理。
版权注册时需要登记作品名称、作者的真实身份及作品的完整内容。协会网站系统会保留一个精确到秒的登记注册时间,而这个时间,就是这个作品*次面世的时间。
以上环节结束后,作品出现权属异议,只要其他人拿不出早于你注册时间前的著作权证据,那么你将足以证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自己。在遇到权益侵犯时,侵权人就就要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数字音乐浪潮的兴起和音乐版权研究的深入,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专业性人才和资本投入音乐版权事业。
3月15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执法监管处副处长也在「中日著作权研讨会」上介绍了国家版权局打击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的各项举措,并表示支持网络音乐平台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解决网络使用音乐的著作权问题。
音乐作品的创作过程是创作者付出心血和劳动的过程,创作者的劳动应受到应有的认可与尊重,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意识大众消费音乐的同时应该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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