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分类 《案由》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监督经批准后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行政部门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管理体制、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硕士记账公司进行,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主要职责日常货币帐目业务和遗产保管等工作。
代理记账的注意事项
1、 有些代理记账公司并未与委托单位达成协议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失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经常只能分清罪责。因此在选择代账公司的时候,企业就要越来越谨慎。
2、个别 "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代理记账资质(市工商局批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会计上岗证等),发生问题可以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个人利益。这也是小企业在选择代账服务公司时不能要注意的事项。
3、 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选用财政部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工艺记账。
4、 会计资料移交麻烦、欠缺准则。代理记账单位在接受委托单位的会计原始凭证及资料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注意到失传或毁损时无法索引。
5、代理记账单位多半是经常性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业务可通过电话联系,会计不是随时在单位办理和咨询业务
代理记账的好处
*、 费用节约,品尝专业团队的服务。
第二、 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出错率。
第三、 政府审批,专业正规,基本权利经济责任,劳役企业边患。
第四、 避免因会计人员更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洪灾,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预算。
第五、 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直接影响会计质量。
代理记账未知的问题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公开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团体、代理记账经常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缺乏,理解不够。
2、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罕见,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禁止会籍。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区分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联系中,管理人的法律权力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拿到彻底的化解,理念中争议不大。
4、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份展现。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购买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纳税申报、上层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一站式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者,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保险业以上专业技术职级资格。但实际任务中,极为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良好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订立也是废止。
7、代理记账机构律师质量不艰难。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普通法》计提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现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流程,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章节等。
8、是代理记账业务车费国际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更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高价进行恶意竞争对手,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财政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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