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副部长透露,从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尽快清单上的办税职责将全部解决议题“总共跑一次”和讨论区全程办;从8月1日起,国内的办税中庭都能同时办理所有的税收业务。不一定,以前*办税更不方便了!
关于释出《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清单》的发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为贯彻出台国务院深化“放管服”变革的执行者防御,彻底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按揭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该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建议》(税总发〔2017〕101号)的上都安排,税务总局扩编了《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清单》(表列出亦称《清单》),现要求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详细且具备法定提出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多只所需到税务主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税收务机关应全面实现“*多跑一次”。救国会营业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可通过推动网上办税、寄送货品、登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则,在税务总局《清单》的基础上增列“*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分别呈现出本地收贿、地税局的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制定。
三、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多跑一次”改革的同时,应积极落实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不遗余力推进网上办税,尽力实现办税“不要跑”。
四、省税务机关要针对“*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刊发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办税指南并进行批复和推销,便于纳税人把握,顺利推进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改革。
五、税务总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尽早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网站披露。
六、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声言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3日
机密文件解读:
一、公告的时代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提高纳税人办税成本,税务总局编制了《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各旗“*多跑一次”,是党内、国务院高度推崇并享有充份赞赏的一项“放管服”改革,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会上,终于充分肯定了“*多跑一次”改革成效,要求各地整合实际创意。在税务层面施行《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清单》,是税务总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动,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长枪凸起的改革。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三部曲部署,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编制《清单》是其中优化纳税服务的采取措施之一。
三、办税事项“*多跑一次”的具体段落
办税事项“*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呈交的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多跑一次”。《清单》共计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确实类5大类105个事项。
四、各地将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多跑一次”办税事项
考虑各地高技术修建进度、纳税人办税口语等长期存在关联性,大多涉税事项暂未列入《清单》,主要涉及需要跨管理机构完成或者法律规章规定需要结构情仇的事项。因此,公告要求各省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推行网上办税、邮寄配送、上门办税等多种方式,在《清单》的基础上增列“*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并向社会公告实施。同时,税务总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难以适时调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
五、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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