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公司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目前为止还是季刊,2017年10月从财政局中庭代开了一张20600元增值税,原本以为3万元不限上缴增值税的,不用觉得代开的同时在兼理大厅扣缴了600元的增值税税额,这是怎么说什么呢?
回答:销售集装箱或者所得税劳动仅限于课税规定的,不得营业执照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若该公司代开了206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这笔税收不能珍惜免征增值税的增收。
告知一,免征增值税不需要备案。
只要完全符合“月年销售额3万元以下或者月份销售额9万元以下”这个条件方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并不需要到国税警察机关进行备案。
提醒二,销售额也*主要了不民调的销售额。
不少纳税人依赖于误区,显然只要每个月开票额度在3万低于就可以享受优惠,而解释了不开票销售额。
事实上,此处的销售额,包括所有退伍增值税包含税销售额、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净利润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和出口免税销售额,因此也包括了不开票的销售额。只有以上销售额的总计数符合条件才能享受优惠。
提醒三,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要缴纳增值税。
享受该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代开了专用发票,所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只好或者按规定开具红黄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任税务机关申请赎回。如果很难追回全联次或者冲红,代开专票缴纳的税款将不能退还。
提醒四,免税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专用发票的受票方可以抵扣税款,如果这20600元的收入既开了专票,又享受免税政策的话,会导致税款锐减。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若要开专用发票,就需月费税款,不能享受“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多达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的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提醒五,免征增值税金额列于营业外收入。
解决难题收入时:
借:欠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月底核实免征增值税收入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支出收入
政策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为全力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用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折算销售货物或者原料、保养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企业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即日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7日
政策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内置1的规定,位于下列可能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客户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债权。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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