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等26个部门近日合作开发批转《合作梁展文录》,对旅游领域失信者进行联合惩处。其中指明,在失信当事者纳税信贷管理中,将失信情况下作为信用资料标本和评价的审慎性说明依据。
限制或禁止产品准入!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者将受联合惩戒
侵害游客有权权利、遭遇灾难性安全爆炸事件、受到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世界遗产……旅游的公司及其业界在旅游领域发生严重失信举动,将受到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限制借贷和储蓄等联合惩戒安全措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4日全面公告的《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法律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为加速推进旅游公义新制度建设,降低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就针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达成明确意见。
根据备忘录,联合惩戒的对象为文化和旅游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客观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布的存在旅游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涵盖旅行社、风景区以及为旅游者共享交通、午餐、餐饮、旅游、消闲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其从业管理人员。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情形包括: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地方政府处以以上处罚的;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著作权、违约行为破坏旅游者合法权益,被公安机关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处理法官判决的;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有期徒刑刑罚的;旅游从业人员在中医师过程中,因阻碍公共代步公共秩序、锈蚀公共服务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遵守旅游目的地社会生活风俗等行为,受到违规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致使严重社会容易影响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根据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改善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给予特惠政策、评优颁发和相关任职等。(新华社)
相关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高人民法院 产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紧急管理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民航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条铁路总部
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报
发改财金〔2018〕737号
各省、省市、院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的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纪伊十九届二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江泽民新时代中国独特社会主义学说为学习,审批《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国务院关于旨在市场垄断管控市场状态秩序的若干意见》(备案〔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国务院关于创建完善宗德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民航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缔结了《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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