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统合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准则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明确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升至500万元,并禁止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自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业务现代化完成。那么,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你是亏了还是赚了?
如今,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已着手了近一个月,在这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已有不少一般纳税人成功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有一部分一般纳税人迄今为止仍处于犹豫和退却的原因下中。
从当前的业务办理战况来看,有些一般纳税人在办理转登记业务不久,由于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即3%的木造征收税收体验税收优惠,因而确实保证了企业税负的减少,纳税申报和会计管理体制也越来越更加简单;同时,另一多方面,在已办理转登记业务的一般纳税人中,也一直存在着不少冲动网友的震荡,太大一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其实低于3%,但即便如此允许了转登记,那么,这些一般纳税人在办理转登记业务之后,其前提能够实现企业税负的减轻目前仍未可知。这就能够企业在面对一般纳税人是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时,要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出发,量体裁衣,慎重决策,思维对待和选择。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是否从哪些方面去决定,才能给予*佳的选择呢?
1、测算实际增值税税负。所谓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共享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获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数量。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的实际增值税税负略高于3%,一般来说建议转登记,因为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后,其税负也会调整降低,从而减轻其纳税支出;而一般纳税人税负如果低于3%,则要慎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转登记后企业的税负也许会赶紧提高,那么在企业盈利不同的情况下,企业的纳税支出增加,其利息反而会相应降低。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谨慎做出选择。
2、明确企业发展思路。如果企业定论了做大、做强的发展理念,从确立经营的本质来讲,建议企业谨慎选择是否要进行转登记。因为一般纳税人不具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的诸多好处。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具有优势,是大多数企业的*合作项目对象。同时,一般纳税人有助于提升企业结构外貌,让企业发展更上一步。而且,在企业彼此之间开展合作时,很多合作企业就会要求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票,一般纳税人可满足合作方的需求,因而对扩展业务,扩展销量具有致力于的促成作用。因此,企业如果确定要做大、做强,那么,踏入一般纳税人,将来更有利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和发展。
3、关心上中游顾客的业务需求、市场权威等实际情况。满足条件的转登记企业,是否要进行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还需了解上下游客户动向,并重点项目关注下游客户。通常情况下,如果上游客户对企业类型有特殊要求,即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建议企业慎重选择转登记。而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企业能够满员取得进项抵扣,实际增值税税负低于3%,但企业上游主要客户符合转登记条件,已经或可能进行转登记,那么此时便建议企业转登记。而对于下游客户来说,如果下游客户要求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适用范围税率的增值税发票,那么从长期发展来看,企业还需做到测算,慎重折衷是否转登记。
当前,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准备积极前进中。企业在权衡是否要进行转登记的过程中,一定要综合性以上诸多损害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定要明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己究竟是亏了还是赚了?因而,企业只有整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才能做出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佳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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