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进口税款专用缴款书:全称专用缴款书,出口运送办理退回增值税的极为重要票据。那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清楚营改增有关征管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元数据规定:“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拿到的2017年7月1日及之后登记证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开朗部门税务中央印发《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台湾银行分析。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和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指示》(国税函〔2009〕617号)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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