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资质,认定了这个资质,意味着你的企业有如下优势:1、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2、有更好的成长性和品牌形象;3、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开发能力;4、更能吸引到投资和政策扶持。
然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评审有着严格的要求,是遵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来实施。认定条件包括了"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中提到的是“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并说明“近三年”(即“年限”)中的“近三个会计年度”。根据文件精神,科技成果转化应为企业申报时“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才能计分。
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成果诞生和获得时间,并非是“近3年内”,换而言之,三年前或者五年前获得科技成果,只要在“近3年内”完成了转化,是可以计分的。如果是申报高新当年才诞生的成果,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可能在“近3年内”来实施成果转化,故不可计分。
感谢您的浏览,以上信息由联贝小编为*提供,希望能给到您建议或帮助。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