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早已深入中国的各个角落,而且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企业也都搭上了顺风车,快发展;不过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办理相关的资质证件才可以正常经营。
1、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计算机相关专业)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备注说明:每个地区对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S、结构和布局的规划有巷不同的控制;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符合立项要求则可立项,不符合立项要求则打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3、由文化行政部门市场处审查立项,审查通过交由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未通过则打回并说明理由;
4、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交由分管厅长审定;
5、分管厅长审定后上报文化部进行审批;
6、文化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批准则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不批准需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技术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掘金可以协助解决)
5、网站域名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另外复印1份;
6、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
以上就是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方面还有疑惑或者想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都可以随时来联系我们,联贝财务服务热线: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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