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忘了怎么办?通常情况下,不续展商标,商标就会被注销掉,而且在一年内都不能注册相同的商标,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有什么办法能够维护商标权呢?怎样赢回丢掉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一不小心过了宽展期还没有续展该怎么办?
1.国家为了消除无效商标的市场影响,额外给了一年的保护期,应立即对到期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也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2.如果像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商标一样到期未续展被别人抢注注册成功,此时可以就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并重新申请。
3.可以通过协商购买或者授权许可使用来获取权利。
商标续展期非常短,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商标续展的工作,一旦忘了续展,那就需要用以上的三种方式拿回商标的,不然企业就得注册一个新的商标,重新运营了。
商标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是因为企业的原因而被注销掉了就十分的得不偿失了,对于企业来说,商标就是企业的招牌,十分重要,商标也有一定的价值,因此,企业千万不要忘记续展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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