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中,哪些证据可以保护企业的商标权?保护企业的商标权,我们需要怎么做呢?我们都知道商标满三年没有使用的时候要是被提出商标撤三,那么基本上就会被撤销商标使用权,为此,企业是必须要使用商标的。
注册商标难,但是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使用将面临撤三的风险;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商标局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三年的期限从注册之日开始计算。注册商标应当连续使用,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不过商标就算是使用了,也无法保障商标权益百分之百的被保护,原因是企业在商标撤三中拿出的使用证据也不一定准确,如果企业拿出的证据不符合要求,也就无法保护企业的商标权,因此使用了商标也有可能被撤三。
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规定,商标使用证据应当能够证明自己的注册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公开、真实、合法地使用。用以证明使用的证据材料应符合:
1、能够显示出使用的系争商标标识;
2、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
3、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人,既包括商标注册人自己,也包括商标注册人许可的他人。如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当能够证明许可使用关系的存在;
4、能够显示出系争商标的使用日期,且应当在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内;
5、能够证明系争商标在《商标法》效力所及地域范围内的使用。
商标撤三中,企业拿出的证据不仅仅是企业使用商标的证据,还需要是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并保留下来的能够成为商标使用证据的那些证据,这些才是企业需要准备的,否则企业就等着注册商标重新运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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