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印这件事,抬手就是一戳,样子有趣简便易操作。但你可并不知道,哪些发票可以不会盖章?哪些盖错了会被被罚?哪些盖错了还可以整顿?快来独自知晓一下吧!
一、自开应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不得不》(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发给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拆下本各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二、自开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三、增值税的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子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议题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总统大选方和受票方须要电子书发票的,可以预先图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本份文件,其法律踢球、具体用于、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执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大致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是可以由开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上具体距离有数开票系统聚合的电子数字签名(发票专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驾驶证销售独立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汇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报税联等不得加盖钱币。
发票盖章类似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票不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确实可以?
答:不可以。发票上即可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准确,怎么办?
答:可以在边上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无效/红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错了,怎么处理?
答:发票应作废/红冲。
5、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还适当吗?
答:发票几乎有效。
6、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不良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限期、先后顺序、央视,全部联次重复使用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通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列出的罚款;有违规收益的为由收缴。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恰当,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如果是经税务机关**税额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食肆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负责管理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长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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