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红字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联贝财务02023-06-16 01:10:010

企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下能够发给白底虹口发票,红字专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1、什么情况下需要开红字虹口发票?

需要开具红字税收专用虹口发票的情况可以推导为三种:

(1)出售方认证完全相同后,时有发生销货撤到、总统大选不符、应税服务停止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终止条件,或者因销货大多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拿到专用发票未使用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未能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已经采购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缺陷的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重视:

(1)和(2)由购买方申请红字文档表,(3)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2、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细分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浏览信息表至税务局端功能、串流溶解呼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正数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必须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缩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附上相区别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赋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出牌,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全数作为记账转帐。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经理税务国家机关通过网络送达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按钮寄存器通过后,生成具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串流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逐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荷信息或纸张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可进行系统校验。

政策依据: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3、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额度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非机动车销售一统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4、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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