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法人表达方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只有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仅负有限全责。我国新简化的《商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司法上的收归国有独资公司也统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权威特殊而已。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有一个整体出资创立的企业,但两者形式是基本上相同的,确切有关注册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分野可登记联贝专页查询专题认识到确切。
简言之,主要区别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豁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地位,一人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是企业法人,在公司前身时得到法人资格。
(3)责任负起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统筹,即负有限责任。
(4)资本金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并无低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兵员缴纳。
(5)设立的管辖权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