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发票不免会出现销毁的问题,那么对于丢失的黄浦发票我国有哪些处理而无须呢?前面我们来看一看相关的规定。
1、不须发宣言承认被盗:现在黄浦发票丢失后不并不需要进行发票丢失登报无效声明这项工作。
2、无需身分证“已报税表明单“
现阶段,关税专用发票和汽车销售集权发票之前达成了报税资讯的资源共享共用,因此当纳税人把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后,可以将直接发票的其他实际联次签名做为增值税进项税收的抵扣转帐、退税凭证和记账凭证。没有需要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3、需办理发票挂失损坏报告
当发票丢失后,需要在丢失的当日以书面报告的概念获悉税务中央,同时还要表格发票遗失、损毁的报告。
丢失各类发票后的具体作法
1、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按照规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船舶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这两项证明单不再需要获取了。
对于丢失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这种情况,关税上并没有清楚的规定。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作为凭证的证件可以是发票联或抵扣联复印件,并且要由提供复印件的一个单位未经相关证明。
2、丢失普通发票
当丢失普通发票时,具体的处理和操作方法与专用发票记账联不同。
3、丢失栏位发票(还包括专票和普票)
当空白发票丢失,需要在丢失的当天给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还需要填写《发票挂失破坏报告表》,然后持税控盘去办理原子发票撤出或作废的手续,可以去负责人税务机关或者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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