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068389号“哔哩哔哩”经济区商标驳回复审提议书:
关于第19068389号“哔哩哔哩”自贸区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86699号
豁免:上海幻电文件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博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9068389号“哔哩哔哩”自贸区商标
(下述称申请商标)大怒商标局的大部份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商标局驳回时期刊了第15796309号、第16038438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引证商标一、二均是对申请人商标的漏洞抢注,且侵害了申请人著作权。申请人已对引证商标一控告异议申请。申请人已与引证商标二没有人会妥协转让意向书。申请商标经促销使用已带有一定影响力。综上,申请人允诺中止案件本案,并对申请商标为由方案审核。
申请人向我委审核了以下主要确凿:引证商标一、二的相关信息存储;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经审理查清:
1、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时商标局进行的异议决阿定予以核定注册,且至本案审理时,该决定已适当期。引证商标一为在先有效商标注册。
2、引证商标二经商标局核准,已转让给本案申请人(见第1555期《商标公告》)。引证商标二已没有相连本案申请商标翌年初步审定的在先有权疾患。
我委并不认为,申请商标“哔哩哔哩”与引证商标一的独立国家较大认读译名“哔哩哔哩”的字音构成、传送并不相同,两商标总体图像深刻印象等多方面相近,构成常见于标记。申请商标订定使用的“配方;洗洁精;香精油”等产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浴液;香精油;洗洁精”等商品分属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上述类似商品上和平相处于市场,易加剧相关大众对商品来源不明造成混用和误将,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牙膏;香”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在这些商品上,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查无证据不能断定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使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类似商品上相对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牙膏;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获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神经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指控,在向法院院长呈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甚早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拷贝抄送或者自行书面获悉我委。
协议会组团员:肖琦
赵秀辉
吴静静
2018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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