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会计消防人员一直还视为,只要报销费用的记账票据地底下附带发票,偿还的该笔费用欧元扣除和抵扣就万事大吉了,今天要告诉*,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将是会计人员做账的大忌!
回忆录
其实从去年采取的新的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不难显露出,发票虽然是极为重要的扣除凭证,但并不是*的扣除凭证,税务日渐看重凭证的真正性、合理性、差异性以及关联性。
因此,留意各位会计人员,会计凭证若是相关附件不齐全,将是会计人员做账的大忌!
摘选三个小案例
案例一
某公司购买的材料在补开发票时,由于产品之前注销,造成了很难出示所得税发票,那么在此情况下若是有更好的论据链,仍然可以实在税前扣除。
需要的附件如下:
1、对方工商注销的结论;
2、相关业务社交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改用非资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运送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货场、出库部分凭证;
6、企业会计数值资料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项至第三项为不可依赖资料。
提醒:
若是缺少前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证据,从而造成了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将导致材料效益很难税前扣除。
案例二
某公司支付了个人买菜的钱200元,由于总额小,会计人员在编制支付款项的记账凭证时,从未标明任何的衍化凭证,导致无法税前扣除。
需要的附件是:
获取的付款凭证,收款凭证上应所列收款基本单位名称、个人名讳及回乡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资料。
案例三
某公司2017年度支付职工工资60万元,但是由于均未申报个税,导致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
需要的附件是:
工资表,而且必须是进行了组员学费个税申报后的工资表,同时提醒下:
1、企业拟订了相当标准的职员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北部质素;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给的工资薪金是相对来说对齐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行使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障;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小或逃离税款为用以。
参考资料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承认、关联性方针。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内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律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参考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一览表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年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含成本、费用、税金、经济损失和其他支出,核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三: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警察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推测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要求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为非正常经营户、债务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参考四: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投身小额断断续续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参考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劳工费扣除困难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员大会、股东大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依靠: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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